保险行业在是市场占有一定的比重,保险行业在市场的发展是需要一些精确的数据进行分析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的保险行业市场分析,以供大家阅读。
一季度,单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首次突破万亿元。保险市场增幅同比上升近21.81个百分点。一是财产险业务平稳增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154.40亿元,同比增长8.85%,其中,车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679.42亿元,同比增长12.08%。二是寿险业务快速增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8459.28亿元,同比增长50.18%,其中,新单业务7141.42亿元,同比增长68.49%。三是普通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高速增长,分别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790.02亿元和1168.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81%和79.23%。
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政策环境优化和保险公司不断开拓新业务领域,民生类业务发展态势良好。责任保险等增长较快。一季度,责任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04.39亿元,同比增长21.25%,占财产险公司业务的比例为4.46%,较上年同期增加了0.37个百分点。
未计入保险合同核算的保户投资款和独立账户本年新增交费6271.47亿元,同比增长209.53%。其中,寿险业务保户投资款和独立账户本年新增交费5785.05亿元;健康险业务保户投资款本年新增交费486.35亿元。
普通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5790.02亿元,同比增长87.81%,占寿险公司全部业务的60.06%,同比上升11.29个百分点;分红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640.60亿元,同比增长4.64%,占寿险公司全部业务的27.39%,同比下降12.53个百分点。
互联网渠道业务平稳增长。一季度,产险公司车险业务电话销售渠道和互联网销售渠道业务平稳增长,分别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44.56亿元和138.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9%和下降13.15%;占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比例为14.56%和8.23%。寿险公司直销业务互联网销售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2.99亿元,同比增长554.86%,占寿险公司业务比例为0.96%,同比上升0.74个百分点。
寿险公司新单业务持续高增长势头。一季度,寿险公司人身险业务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7141.42亿元,同比增长68.49%,占寿险公司全部业务的比例为74.08%,占比较去年同期上升7.04个百分点。其中,新单期交原保险保费收入1638.49亿元,同比增长74.91%,占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的22.94%。
外资公司业务快速增长。一季度,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655.31亿元,同比增长71.68%,市场份额5.47%,同比上升0.94个百分点。其中,外资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5.39亿元,同比增长11.16%,市场份额1.94%,同比持平;外资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609.92亿元,同比增长78.93%,市场份额6.33%,同比增加0.94个百分点。
保险赔付平稳增长。一季度,保险公司赔付支出累计2891.33亿元,同比增长25.10%。其中,产险业务赔款支出平稳上升,累计赔款支出1075.95亿元,同比增长17.65%。人身险业务给付较快增长,寿险业务给付金额1543.70亿元,同比增长29.22%;健康险业务赔款与给付支出227.43亿元,同比增长34.78%;意外险业务赔款支出44.24亿元,同比增长32.88%。
资金运用收益率水平下降。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结构不断调整,收益率水平下降。截至一季度末,资金运用余额119942.74亿元,较年初增长7.29%。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合计占比14.03%,较年初下降1.15个百分点; 银行存款和债券余额占比55.78%,较年初下降0.39个百分点。资金运用收益共计1385.47亿元,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1.20%,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
保险公司经营效益下降。一季度,保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389.36亿元,同比减少481.51亿元,下降55.29%。其中,产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133.77亿元,同比减少76.97亿元,下降36.52%;寿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154.84亿元,同比减少409.36亿元,下降72.56%;再保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14.90亿元,同比减少9.12亿元,下降38.00%;资产管理公司预计利润总额18.90亿元,同比增加5.33亿元,增长39.31%。
保险行业现金流充裕。一季度,保险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8454.77亿元,同比增长216.68%。其中,产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938.76亿元,同比增长79.71%;寿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8155.81亿元,同比增长262.41%。
保险从业人员增加。截至一季度末,全国保险机构197家,较年初增加3家。其中,保险集团公司11家,保险公司16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1家,其他公司4家。
保险公司中,产险公司76家,寿险公司76家,再保险公司9家。保险业职工人数103.96万人,较年初增加1.5万人,保险代理人员506.71万人,较年初增加35.41万人。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健康、养老等安全保障的需求成为人们日常消费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在消费结构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风险管理和保障意识也逐渐加强,对于保险行业将起促进作用。
那么对于我国保险保障基金数额的新高度,一方面有利于救助经营不善的保险公司,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破产,但是未来不排除这种情况发生。
保险行业要寻求长远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把小规模的代理机构联合起来,凭证零散代理机构的地理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品牌;采用集团化管理的模式,统一公司管理、统一股权管理、统一基本法,统一培训,各地机构自主开展机构规划、供应商选择、销售队伍的建设。
其次,机构联合,开发专业保险代理的专属产品,减少渠道冲突和产品冲突的影响;积极发展保险电子商务,网络保险突破了工作时间的限制,让客户和寿险公司在任意时段内都可以进行沟通和交流,极大地延长了保险交易的时间。
此外,在“互联网 ”浪潮下,保险行业应抓住机遇。一是产业融合的新机遇。借助“互联网 ”模式的广泛应用和大数据的精确定价、精确营销、精确管理,有利于打造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二是管理优化的新机遇。在“互联网 ”模式下,有助于实现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并整合各种方式和渠道。
三是技术性带来新机遇。保险业集团化经营在“互联网 ”转型过程中,实现技术升级的转型提升,有助于构建符合大数据要求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响应前台,有助于推进轻资产机构的建设。
四是体验提升。在集团化模式下更能把握互联网机遇,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转型升级,从用户不同阶段的需求出发,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体验。
1.中资企业主导的市场主体规模尚未成型
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仅有52家商业保险公司,这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数以千计的保险公司数量相去甚远;而4591亿元的总资产规模还不及世界排名前50位的保险公司单个资产总额。在市场主体数量和资产规模偏小情况下,4家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总额占到总资产的60%以上,占有的市场分额也在60%以上,而其资金运用收益率却普遍低于股份制保险公司。这种由于非市场竞争因素形成的高度集中的垄断竞争市场,有效竞争明显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80年代以前保险业长期由国家垄断,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在市场中的位置在短期内难以动摇;二是目前保险市场准入受到严格管制,使许多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保险市场受到限制;缺乏市场退出机制又使已获取保险执照的公司事实上受到保护,特别是在目前中资保险公司基本为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三是保险市场已有的公司主要依靠自我积累实现扩张,融资途径有限,很难在短期内实现规模上的快速扩张。
2.保险投资品种较单一
从国外保险业发展的经验来看,保险业经营活动已经从单纯经营负债业务发展到同时经营资产业务阶段。依靠多渠道的投资所获收益不仅使保险公司能弥补保险业务经营的亏损,得以发展壮大,而且保险投资也在金融市场上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中国保险投资范围极其狭窄,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和国债等固定收益类的金融产品上,投资收益低下,抗利率变动能力低。在目前赔付水平较低,保险业务经营还有较大盈利空间的情况下,依靠银行存款、国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的收益稳定,矛盾还不突出。随着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当保险业务经营的盈利空间越来越小甚至出现亏损时,保险公司通过合法的保险投资不能有效增强其偿付能力,一旦面临投资收益不足以弥补保单亏损时,可能进行地下非法投资活动,以期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使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加大,造成金融市场混乱,也加大了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
3.监管机构监管力度较小
要保证任何一项监管的有效性,首先监管机构和监管对象必须是独立的,尤其经济上必须相互独立。而作为中国主要监管机构的中国保监会在经财政部和国家计委批准后,从1999年度起向作为监管对象的各商业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征收保险业务监管费,虽然实行收支两条线,但中国保监会的开办费和必要的业务经费开支,中国保监会工作人员经费开支,全国保险市场的信息网络系统购置安装费以及与境外保险公司及监管部门的业务往来、信息交流费用等都来源于此,这在客观上已使监管部门与作为被监管对象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在利益上挂钩,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其次,保险监管机构的权威性是实现有效监管的另一保证,其重要表现就是是否具有处置权,中国保监会缺乏权威性也表现在此。以市场准入为例,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并没有实际的处置权力。加上中国保监会的法律地位尚未确立,对监管对象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往往也流于形式,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行政干预过多。
1.使市场竞争有序化,完善相关制度法规等。
中国保险市场一直处于一种不利于竞争的寡头垄断的环境中。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我们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和完善的保险运行机制,加快改革的步伐,从根本上改变国内保险业的不良现状。
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在前文中已经叙述了很多,保险行业应该是一个充满爱心,充满责任,能够帮助客户规避风险的一个行业,所以从业人员的素质格外重要。另外因为其素质不高已经使保险公司在公众的印象里抹黑,所以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文化水平也成为发展的当务之急。
加强对保险业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保险业的认识。
这点也是很有必要的,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他们的风险及保险意识严重滞后。老百姓对于保险的意义和功能认识还不够、人均保险费低、保险普及率很低、保险意识极其淡薄。对此我们必须加强宣传让普通民众都认知到购买保险的重要性,这才是治本的方法,不仅可以有效促进保险业的发展,更能普遍提高民众的防风险意识,一举而两得。
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产品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其中,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根据设计类型的不同,人身保险又可以分为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和万能型等。本报告覆盖的保险产品主要是分红型、投资连结型和万能型。
分红型保险: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分红通常是非保证的。
投资连结型保险: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账户是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资产单独管理的资金账户。投资账户划分为等额单位,单位价值由单位数量及投资账户中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市场价值决定。投保人可以选择其投资账户,投资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
万能型保险: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单独保单账户的人身保险产品。其产品特性介于分红型保险和投资连结型保险。万能型保险除具备传统人身保险的基本功能外,还可以让客户直接参与由保险公司为投保人建立的投资账户内资金的投资活动,将保单的价值与保险公司独立运作的投保人投资账户资金的业绩联系起来。在投资收益方面,此类产品为保单账户价值提供最低收益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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