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东莞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东莞产假2024年最新规定,供大家参考!
东莞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①顺产的,计98天;
②难产的,增加30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__另外,按照《广东省人口与_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还可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
①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
②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③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产假陪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5.陪产假15天。
陪产假男方休假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劳动仲裁期限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员工正在休产假,如果没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状况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且不得对员工实行经济性裁员。单位对于产假期间的员工,要提供特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