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就是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国家强制性的行为,是作为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现在有专项扣除项目。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以前没有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的话,需要重新填报
1、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凯发k8国际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进入后选择扣除年份,选择需要办理的专项扣除板块
3、核对个人信息,然后填写个人住房的相关信息,在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填报
1、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中间的『20x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进入后可以先查询个人收入,或者直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查询,如果没有填报的可以先进行填报
3、然后就可以查询到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一60000元-“三险金”等专项扣除一子女教育等专项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一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1、专项加扣除
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
2、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额 劳务报酬收人额 稿酬收入额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一免税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稿醐所得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
即: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全额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合计数×0.8 稿酬收入×0.8×0.7
3、三险一金的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纳税人在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个税汇算清缴是个人办还是单位办
个税汇算清缴可以个人办也可以单位办。
个税汇算有三种办理方式,自行办理、通过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以及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