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最新产假标准;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60天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15天陪产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泰安市2024最新产假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产假:158天
陪产假:15天
根据《泰安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制度,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60天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15天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育儿假。 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也就意味着,山东女职工的产假仍有158天假期。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天数:
男性陪产假天数拟延长,从现行的7天延长到不少于15天陪产假
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生孩子的时候有很多的意外情况,有的时候是不可以避免的。对于难产还有流产都是有着相应的延长假期的规定的。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_条例规定。
产假期间的工资可以从生育津贴里扣。公司在产假期间支付了工资,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中扣除。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支付的工资属于先行垫付,从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生育津贴中扣回,符合法律规定。
基础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你所在的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发放。你要清楚你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是怎么分配的。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此外,对于晚育的职工,各地还有一定奖励假的规定。如北京市规定,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职工享受;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女职工产假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